继承田地不是本村户口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涉及以下要点:根据现行法规,土地承包经营通常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实施。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内,若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死亡情况,其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在满足法定条件及村集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由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继承人的户籍状况(包括是否与逝者同属一个户口簿)并非继承土地承包权益的决定性因素。只要继承人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且未违反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章程,即享有依法继承相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问题,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 农村土地确权后,若父母去世,其户籍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

2.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使用权。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获得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

3. 土地确权后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承包地,在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继续经营使用,但这一权利将持续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出台新的土地政策为止,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变更。

至于宅基地使用权,其继承问题需另行讨论。

关于农村承包地的继承问题,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 继承限制规定

根据现行政策,当农村土地完成确权登记后,若父母去世,其户籍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子女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

2. 土地权属性质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农户家庭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了土地承包权的特殊性质。

3. 使用权延续规则

确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土地,在老人去世后,其子女可以继续经营使用,但这一权利仅限于:

- 持续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时

- 或国家出台新的土地政策前

4. 法律依据

这一规定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根本性质和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政策导向。

(注:以上内容为政策解读,具体执行以最新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