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怎么认定一户

关于"户"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公安机关登记的户口簿作为基本单位。具体而言,一个户口簿即视为一户,不论该户是单人居住还是多人共同生活。在特殊情况下,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居民可以申请分户,例如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非独生子女家庭以及因离婚需要分户等情况。申请分户者需满足独立居住和经济自给等基本条件,经批准后可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至于宅基地面积标准,国家赋予省级政府自主制定权。各省份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包括土地资源状况、人口密度等因素,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会明确规定每户宅基地的最高限额,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于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中"户"的认定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夫妻分户认定原则:夫妻双方原则上视为一户。若确需分户,需满足离婚满三年以上这一条件方可认定分户。

2. 外嫁女及未成年子女认定: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以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均不得与父母分户认定。

3. 丧偶人员认定:丧偶人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若未再婚且无子女,可单独认定为一户。

4. 独生子女家庭认定:对于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户家庭,父母应与该子女共同申请认定,不得另行分户。

(说明:以上标准在具体执行时可能存在地区性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细则。)